项目简介

申请条件

LGBT移民
01.项目简介

加拿大国会早在2005年就通过了性别中立的《民事婚姻法案》,自此加拿大从联邦层面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使得加拿大成为全球第四个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同性伴侣注册结婚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国家。在加拿大,同性跟异性婚姻的法律保障没有任何分別。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Common-law Partner的定义为普通法同居伴侣,可理解为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并像夫妻一样生活,即可视为已确立同居关系。其中“一年“的同居时间应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如有出差也应为短期。

02.申请条件

1.有法律效应的同居关系声明

2.共同拥有房产的证明

3.证明双方至少有连续一年的同居证据,如:

1)有两人名字的房租合同

2)显示同一地址的账单,如水/电/气/网费/电话费账单

3)显示同一地址的证件,如驾照

4)联名账户 (joint account)1.有法律效应的同居关系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