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则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杰出人才)类别中的C类移民,适用于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管理人员。EB1C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需要有雇主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即跨国企业美国分支机构)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L1签证是EB1C绿卡申请的前置签证,高管申请人通常先通过申请L1签证,登陆美国,按照提交的商业计划书来建立美国企业并开展经营,只要经营得当,美国企业的人员规模、营业收入保持合理水平或有良好增长,高管申请人便可以进一步申请EB1C,全家获批绿卡。
1.周期短:审批快速, 4-6个月全家赴美
2.排期短:流程简单,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居
3.性价比:费用低于EB5,一人申请全家拿绿卡
4.条件宽:无语言、学历及资金来源要求
5.风险低:成功率高,通过率达90%以上
6.好福利:享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及各类福利
A 公司要求
1)国内公司成立至少三年以上
2)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近三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跨国企业的国内和美国公司必须存在关联:子母公司或分公司
B 申请人要求
1)在过去的三年中,申请人必须在国内关联公司从事高级管理工作至少一年
2)其下属需有2层以上职级架构
3)申请人赴美的目的是经营管理在美国的公司,该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1.评估审核后,签订移民服务协议
2.国内公司与美国公司建立企业关系
3.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全部所需的证明材料
4.向移民局递交I-129表格(申请L1签证)
5.移民局审理申请,批准后,发出I-797通知函,转换L1签证
6.美国机构运营一年以上之后,如果满足条件,可以提出移民申请I-140
7.等待移民局I140审理结果
8.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或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领事馆移民签证程序申请